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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员工为激励?单位负责人被拘留

时间:2018-11-12  【转载】

 近日,有网友反映,贵州省遵义市一家装修公司因员工未完成业绩而受到领导侮辱性体罚。网上也流传出该公司体罚员工的现场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抽鞭子、喝黄色液体等体罚行为。11月4日,遵义市红花岗公安分局调查后已对公司负责人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新京报)

  法治滨海律师团:激励员工、挖掘员工潜力应当通过合情合法的方式,而不是侮辱人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员工受到不合理的处罚、不公平的待遇时,应当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时报记者 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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