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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时间:2020-02-06 【转载】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