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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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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分申请。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划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投递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具体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四、申请劳动仲裁,须切身或书面委托代办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委托代办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实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实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流动。 当事人更换委托代办代理人、变更或解除委托代办代理人代办代理权限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说明变更情况。


  当事人委托代办代理人的,应当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当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保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保存一份)。


  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位于城八区的中心所属和市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春秋、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仲裁哀乞降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六、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办代理人参加仲裁流动。


  五、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在规按期限内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主张的事实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玄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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