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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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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家空调室外机可以安装在我家窗外吗?

时间:2020-05-28  【转载】

夏天来临,南宁的那股“酷热”又妥妥地冒了出来,就连林木青翠的青山、蜿蜒流淌的邕江也无法将暑气压住。


不少老友抱怨南宁的夏天:“热热热,感觉整个人都要沸起来了。”


空调——这可是老友们对付暑热的法宝。


装空调容易,但其“将夏日凉爽、冬日温暖留在室内,将噪音、热流排在室外”的“另类”安装要求,却引发了不少相邻环境纠纷呢。


6·5世界环境保护日将至,生态环境的系列问题又要成“网红”啦!


今天我们要说的故事主人公,就是因邻居空调室外机的安装出现噪声、空气污染,遂起诉到法院问:“隔壁家的空调能安装在他家窗外吗?”


原告陈某、被告张某系南宁市某小区业主,陈某房号是506,张某房号是507,两人是邻居。2019年夏天,张某安装一台家居挂壁式空调,空调室外机安装在距离陈某房间窗户不到30cm的位置。陈某认为,空调运转时室外机声音过大,散发的热风也会吹进房间,影响了正常生活。因与张某协商未果,陈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将已安装在距离其窗户不到30cm位置的空调室外机移走并由张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空调室外机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但因条件所限达不到要求的,应与相关方进行协商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经法院现场勘查并走访小区物业,得知张某室外机的安装处即为原预留安装空调室外机的位置,并且与诉争房屋同栋楼房的同一单元及其他单元均有业主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可见张某并未擅自安装室外机在不合理的位置,无需移走。且经现场体验室外机开机工作时产生的声音,属正常范围之内,未有超出打扰一般生活起居的响声。另外,室外机安装在陈某窗户下方,窗户下方玻璃已封死,外风仅能从上方玻璃吹入,室外机离陈某房屋的进风口有一定的距离,按正常风向及风速,空调室外机吹出的风大多数应不会吹入陈某的房屋。故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一、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张某的空调室外机虽然安装距离未达到3米,但根据现场勘查及走访物业得知张某室外机的安装考虑到了条件的限制,与小区其他业主安装的位置一致,所产生的声音、热风也并未影响到陈某的正常生活,为有利于小区的生产生活、邻里团结,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诉请。


二、物权法第九十条还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所谓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燃煤的煤烟、废气、粉尘、恶臭、机动车船的尾气污染等。本案中,陈某所说的“热风”属于大气的一种,但尚未达到污染相邻居住环境的程度。


其实,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向相邻不动产施放噪声是难免的,但是要控制施放噪声的分贝以及施放噪声的时间,不得影响相邻不动产正常的生产、生活。在本案,张某室外机的响声经过法院勘查发现并未达到影响陈某正常生产、生活的程度,故没有支持陈某的主张,也就是本案中张某的空调室外机可以安装在陈某窗外。


法官后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告别了独门独院的生活,搬进了高楼层,不仅空气与声音可能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以及霓红灯等造成的光污染和电器产生的电磁波污染也越来越多。 


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物件添加要考虑相邻不动产可能遭受的损害;


二若有损害,先协商,要给相邻不动产相应的补偿;


三是秉着团结友爱、和睦互助、有力生产生活的理念处理相邻矛盾。


常言道“邻里团结是非少、家庭和睦百事兴”,“远亲不如近邻”。彼此能成为邻居也不失为一种缘分,在日常生活中,多为他人考虑,多一些宽容与友善,多传播正能量,相信处理好相邻关系,保护好生态环境,也不是太难的事。


来源:西乡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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