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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网购遇纠纷 向哪个法院起诉?

时间:2022-05-13  【转载】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平台层出不穷,网购中买卖、消费纠纷也日益增长,当你和买家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时,应当诉至买家收货地、卖家住所地还是购物平台所在地法院?

据了解,2020年11月,闽清的黄小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向张先生购买一部手机,张先生通过快递交付手机。黄小姐收货后该手机无法使用,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在2021年5月,黄小姐将张先生起诉至其收货地的法院即闽清法院,主张张先生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张先生赔偿相应的损失。张先生则拿出网购平台的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先生便以此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黄小姐与张先生的纠纷到底由哪个法院管辖呢?最后,法院裁定认为,关于网络购物平台的管辖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该条款无效,不予适用,且格式条款适用平台与用户之间,本案中双方均为平台用户,约定管辖不适用于该案。

法官说法:“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如通过网络平台交付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如通过邮寄、上门送达等),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消费者如遇网购纠纷,双方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如果双方未约定的,可以选择到自方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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