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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商标侵权,调查取证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时间:2022-07-12  【转载】

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了老字号商标侵权行为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是谁需要首先来进行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这种方式确实行不通的话,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受理的,并且应当根据案件的审理和查明的情况来作出最终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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