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3-26  【转载】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二、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