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离婚财产多分给女方的条件

时间:2023-08-20  【转载】

      离婚财产多分给女方的条件如下:

  1.双方婚前或婚内签订协议,离婚时可按照协议多分财产

  2.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他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后,一方发现有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或者男方的出轨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5.一方为家庭全职,或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丈夫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6.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7.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刮,可以请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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