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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租房签合同注意哪些方面
时间:2023-08-20 【转载】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