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房子没交房前可以退房吗

时间:2023-09-26  【转载】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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