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2023-11-30  【转载】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