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时间:2023-11-30  【转载】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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