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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区
东莞虎门律师获悉
1.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何区别?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有以下几点不同:
(1)发生时间不同。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都可能发生时效中断
时效的中止只能在时效期限的最后 6 个月内发生
(二)法律理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可以由当事人主观意愿确定的事实,例如诉讼或者请求。
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是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不能以当事人主观意愿影响的事实。
(三)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中断事由发生前已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法定事由发生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其实就是前后两个时效。
中止诉讼时效是指中止计算中止期间。中止法律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东莞虎门律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请求权不能行使的,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者约定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时效中止的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限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继续计算”。自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计算。”
健康)状况:
1. 时效中止必须因法律原因而发生。这些法律原因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2、法定事由发生在时效期限最后6个月内的,具有中止时效的效力。
3、中止诉讼时效前已过的期间和中止时效原因消失后继续的期间合并计算。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时效期间内。为此,民法将诉讼时效的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
时效中断与时效中止有本质区别。明确区分两者,将有利于案件的发展虎门律师,同时也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小编就针对以上问题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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