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humenglsh.com 东莞虎门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称网络结缘婚前“变脸” 起诉女友返还彩礼
时间:2017-05-30 【转载】
原告耿先生称,与姚女士通过同城征婚网相识结缘,双方就婚事达成一致,耿先生只需婚前为姚女士换车并提供必要的三金和礼金即可。不料,姚女士收到彩礼,拍完婚纱照后突然“变脸”,不愿结婚,导致双方出现无法调解的矛盾,无法继续相处。现原告耿先生将被告姚女士及其母亲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24万余元、戒指两枚、手链项链及信用卡一张。
原告耿先生诉称:2016年7月,原告与被告一姚女士通过某征婚网相识,微信聊天结缘。一开始其说自己经济条件有限,想法是婚事从简操办,婚后要孩子,姚女士开始同意,并提出领证前给她换车和必要的三金和礼金就行。8月,在姚女士的多次催促下,原告将购车款21万余元打入被告二姚女士母亲的账户,并给姚女士购买了三金和1万礼金。其后,姚女士以买结婚用品为名,将原告的信用卡拿走并消费取现共计2万余元。可拍完婚纱照后,姚女士态度完全转变了,不愿与原告见面,在婚礼态度和规划上也完全不同以往,后更多次表示不会结婚,导致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为此,双方还参加了电视节目,但最终难以继续相处,再无结婚可能。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财物,均遭被告拒绝。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