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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教师失信被执行 扣划工资把案结
时间:2017-08-21 【转载】
上犹县某中学教师吴某因欠钱不还,由一名老师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被上犹县人民法院裁定从2016年11月起,每月扣划吴某工资2832元抵充执行标的款。
2009年3月,吴某因房屋装修,向朱某借款人民币45000元,并立下借条,还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计算方式。借款到期后,吴某未按期归还借款。朱某多次向吴某催收均未果,无奈只好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吴某欠朱某45000元,利息从2010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8.6‰计算至还清借款止。吴某承诺于2011年6月底支付20000元,同年10月底本息付清。但签下调解协议后,吴某只支付了20000元,剩余款项拒绝支付,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被执行人吴某归还朱某案款25000元及利息。吴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怠于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多次更换手机号码,执行法官屡做其工作,吴某均敷衍称自己会与申请人协商好来,实际上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吴某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每月虽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却一直躲避执行,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裁定对吴某的工资进行了扣划,直至本月已扣足25515元,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