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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未按标语打折超市赔偿500元

3月31日,市民王女士在成都市武侯区一超市购物。看见“糖炒板栗6折”的广告宣传后,爱吃板栗的她立马称了半斤。可是在付完款后,王女士发现卖的却是原价。超市工作人员对其解释称,6折的广告标语是以前的,现在又回到原价了。“那你们这个不是乱宣传嘛?”王女士颇为郁闷。“这个属于欺诈行为,刚刚实施的新《消法》规定了的,我们可以要求最低500元的赔偿。”王女士的女儿告诉她。

  王女士在拨打12315后,武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到达了现场,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向超市负责人解释了新《消法》,最后超市负责人当场向王女士道歉并赔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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