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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方全资买房被逼加上女友名,婚房产权属于谁?

先生前年在佛山买了一套房产,当时和女友刚开始认识,所以没有署女友的名字,到了今年年初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房子也准备要办房产证,女友坚持要加上自己的名字。熬不过女友多次的掐架,他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友的名字,但是近来因为装修的问题,两个人彻底谈掰了。

手是分了,但是一本写着两人名字的房产证却依然将两人捆绑在一起。先生很郁闷,“房子的首付都是我爸妈辛苦多年攒下的钱,房子的贷款一直都是我从紧巴巴的工资里支付的。她既没有给过一分钱首付,也没有还过一分钱贷款,当时被她逼着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现在她和她的家人坚持要分我一半的房产,真是不知道怎么办好!”

律师支招:

律师说,因为房产证写了两人的名字,所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先生若是能举出证明该套房的首期是其父亲支付的,要提交相关证据,就能将首付归还给父亲。若是男方想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需要支付女方(该套房产总价-父亲的首付)×50%的费用,才能拿回房子的产权。若是女方不同意该解决方案,通常的结果就是由法院拍卖该房产,给付完先生父亲的首付款后,先生和前女友各分一半的现金。

律师指出,中国人碍于面子,很多事情都没有遵循法律途径,担心会导致两人感情变淡。但是在他看来,若是类似情况,最好在办理房产证备案的时候,另外附一个书面协议,说明该房产是由谁全资购买,出于结婚的目的,房产证署两人的名字,若是最终未能结婚,女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这样对于双方的权益都是一种较好的保护。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在结婚后再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样可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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