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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行理念下,加班工资怎么算?相关规定来解答

时间:2025-06-07 18:5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虎门律师获悉

法律规范是国家发展的关键象征,我国近年来亦积极倡导此观念。对于在职人员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那么,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整理并分享一些相关信息。

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十三条明确指出,一旦劳动者完成了既定的劳动定额或既定的工作任务,若用人单位因实际需求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则必须依照下列标准对工资进行支付:

用人单位若依照法律规定,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支付给劳动者工资,该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两倍工资。

用人单位若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应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作为报酬。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一旦他们完成了规定的计件任务,若雇主安排他们加班,那么雇主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加班工资进行支付。具体来说,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应不低于员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一倍半、两倍、三倍。

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并实施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若其综合计算的工作时长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长,该超出的部分应被认定为加班时间,并且应依照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二、不支付怎么办

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却未支付加班报酬,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雇主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即以前的劳动局)所属的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办理立案手续时须准备:两份仲裁申请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两份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一份证据清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资料。

提交相关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随后为双方设定举证期限,并为对方设定答辩期限;接着虎门律师,将就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仲裁委员会将发布裁决书;劳动仲裁案件应在六十日内审结;若对裁决书持有异议,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

企业支付职工加班费时东莞虎门律师,其计算基础可由双方共同商定;若未达成一致,则应依据劳动者按常规工作应获得的薪酬来设定。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企业需首先依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来确定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职工代表有权与雇主进行工资集体谈判,并据此达成一致,随后需签署相应的工资集体协议;对于已获批准实施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上述规定不适用。在计算日工资时,通常将基数除以每月平均的工作日数21.75天(部分企业为简化计算,采用每月21天作为基数)。

看过前面的内容后,大家对依据劳动法计算加班工资的方法应该有了基本的认识。根据法律规定,若一单位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加班,应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作为加班费。不同类型的假期,其工资支付标准也有所区别。以上所述即为所有相关信息的汇总,若您对其他问题存有疑问,欢迎向华律网虎门镇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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