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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区物业经理侵吞52万电费!日常缴费问题暗藏风险

时间:2025-08-28 23:0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虎门律师获悉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2日发布消息(记者王智芳、通讯员王俐、胡艳)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和电费,您是否向对方索要并妥善保管了收据?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的财务体系是否健全?资金往来是否公开?这些表面上看是普通事项东莞虎门律师虎门律师,实际上可能隐藏着隐患。6月12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例职务侵占案件,以此提醒社会各界。

小区业主交的52万电费“不翼而飞”

刘全(化名)在2014年加入一家物业管理企业,2022年调到该公司的长沙分部,出任社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该社区的相关事务,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产生了不正当的念头。

2023年开年直到2024年7月这期间,刘全凭借岗位便利,将小区部分商户上交的电费等款项据为己有,用于娱乐赌博和个人挥霍。罪行终究难以掩盖,2024年8月,刘全得知企业要对物业管理财务费用实施专项核查,急忙向公司账户归还了15万元。然而亏空实在太大,剩余部分无力弥补,他索性切断与外界所有联系,躲了起来。

但是,躲藏无法处理麻烦事。公家在2024年12月19日把刘全捉住并押送回来。他到案之后,坦白了自己的不法作为。调查清楚显示,到事情发生时,刘全已经吞没了公司52万多块钱,并且没有归还。

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近些年,涉及物业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以上海虹口的一位物业主管周某为例,他在工作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利用私人微信账户或直接收现金的手段,偷偷向超过八十位业主收取了他们应交的物业费和停车费,累计金额达到二十二万多元,最终被判刑九个月。山东郓城一位物业主管程某行为极其恶劣,擅自出售车位仓库,占用维修款,假造凭证扣留各种款项,涉案金额达五百万元以上,最终获刑十七年。

刘全因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全作为公司职员,凭借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财物,金额巨大,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鉴于刘全到案后坦白交代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刘全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以十万元罚金,同时责令其向被害单位赔偿超过52万元。

检察机关指出,物业管理关乎众多家庭,物业公司必须严谨运作,保证各项费用的收取和使用都公开透明,以防别有用心者寻找漏洞。对于小区住户而言,在支付物业费、电费时应当索取并保存好收据,万一将来产生争议或需要核查,这些票据便成为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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